防火涂料厚度規范:
1、根據設計的耐火等級,鋼結構構件鋼柱一般為2小時,上端梁等次構件是1.5小時。根據《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程》3.0.1單、高層建筑和高層建筑中的各種鋼構件、組成構件等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表3.01和此章的相關規定。當小于規定的標準時,應采取外覆蓋不燃燒體或其它防火隔熱保溫的舉措。
一級耐火等級的立柱,耐火極限為3h,二級耐火等級的立柱,耐火極限2.5h,三級的2h;對梁來說,則一、二、三級耐火等級時,耐火極限分別為2h,1.5h,1h。
2、根據材料性能,不同的防火涂料抵達既定的耐火時間,厚度是不同的,因此防火涂料工程施工實際厚度,設計圖紙是很難指定,噴涂厚度只需做到設計要點耐火極限就可以。
防火涂料厚度有什么要求?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貫徹實施我國的有關建筑防火規范,應用防火涂料保護鋼結構,提高其耐火極限,保證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本規范適用建筑物及構筑物鋼結構防火保護涂層的設計、施工和驗收。
第1.0.3條鋼結構防火涂料的使用,除遵循本規范外,還應遵循國家相關消防規范及其它現行標準規定。
第二章防火涂料及涂層厚度
第2.0.1條鋼結構防火涂料分成薄涂型厚涂型兩大類,其產品均應根據國家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即可選用。
第2.0.2條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的主要技術性性能按附則二的相關方法實驗,其性能指標應符合表2.0.2的規定。
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性能表2.0.2
第2.0.3條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的主要技術性性能按附則二的相關方法實驗,其性能指標應符合表2.0.3的規定。
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性能表2.0.3
第2.0.4條選用鋼結構防火涂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房間內外露鋼結構、輕形屋架鋼結構以及有裝飾標準的鋼結構,當規定其耐火極限在1.5h以下的時,應選用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
二、房間內隱敝鋼結構、高層住宅全鋼結構及多層廠房鋼結構,當規定其耐火極限在1.5h以上時,宜選用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
三、露天鋼結構,宜選用適宜戶外使用的鋼結構防火涂料。
第2.0.5條用以保護鋼結構的防火涂料應不含石棉,無需苯系有機溶劑,在工程干躁后該并沒有刺鼻的氣味;不銹蝕建筑鋼材,在預訂的使用壽命內須保證其性能。
第2.0.6條鋼結構防火涂料的涂層厚度,可按以下標準之一明確:
一、根據相關規范對鋼結構不一樣構件耐火極限的需求,根據規范防火實驗數據選中對應的涂層厚度。
二、根據規范防火實驗數據,參考本規范附則三計算明確涂層的厚度。
第2.0.7條施加給鋼結構的鍍層質量,應計算在結構承載力內,不得超過允許范圍。
第2.0.8條保護外露鋼結構及其露天鋼結構的防火涂層,應規定出外型平整度和色彩裝飾要求。
第2.0.9條鋼結構構件的防火噴涂保護方式,宜以圖2.90選用。
2.0.9條鋼結構防火保護方式
(a)工字型柱保護;
(b)方型柱保護;
(c)管型構件的保護;
(d)工字梁的保護;
(e)樓板的保保護。